一株牛樟巨木之死--從金峯牛樟盜伐案談林地浮濫變更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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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年牛樟慘遭連根挖起,開挖後造成大範圍地表土壤裸露。愛林人士提供
文/呂奕齊(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)
101年7月中,地球公民接獲愛林人士爆料,位於台東金峯郷馬武段6-3號原住民保留地,一株巨木牛樟被不法集團鎖定,與地主、台東縣政府行政人員合謀,利用法 規漏洞,將林業用地變更為農牧用地,以『合法掩護非法』的手段進行砍伐,過程雖然全程遭林務局與警方監控,但因農牧用地不受森林法所管,且現場出示合法公 文,牛樟於是就在眾目睽睽之下遭連根挖起、肢解、運送、販售。更誇張的是採伐當日已有買家,可見整起事件早有預謀!
而後檢方介入調查,發現縣府人員有偽造公文之嫌,隨即查扣贓款與追回殘木,將地主及相關涉案人以違反水土保持法等多項罪名移送法辦,一時在媒體上引起軒然大 波。本案到此似乎已經劃下句點,然而我們認為本案的手法迥異於一般國有林盜竊牛樟案例,摒除縣府人謀不臧的情況,所有相關的程序幾乎被一一破解,而且都是 『合法操作』!如果讓此類事件蔓延,將會是台灣山林的浩劫,於是我們展開進一步的調查。
砍伐現場 僅存牛樟香味
10月1日當天,我們回到盜伐現場進行實地環境的勘查。盜伐點位在太麻里溪支流麻利霧溪上游,嘉蘭部落附近,海拔約900公尺。此處的集水區在八八風災之後遭 到重創,土石災害綿延不斷,但人為開墾沒有停止過。沿著依麻林道一路挺進,周遭皆為林試所的造林地,部分已演替為次生林,在道路的盡頭有一片檳榔園,從年 齡來看至少種植超過十年,不過此處在變為農牧地之前應為林業用地,種植檳榔的合法性相當令人存疑。
犯案人直接使用大型機具開挖樹根(愛林人士提供)
巨木牛樟被砍倒的位置,可看出周遭植被呈現天然林之樣貌(楊坤城攝)
犯案人鎖定牛樟位置,將較為平坦的坡地進行地號分割(黃線部分)
便可以小單位的尺度變更林地合法伐木。(呂翊齊製)
順著檳榔園的農路接近稜線,一路往溪谷的方向,我們找到一大片面積超過200平方公尺的裸露地,明顯有人為開挖再經過覆土的痕跡。環看四周,邊緣植被有數株 高度超過20米、需兩人環抱的大樹,附生植物茂密,顯見此處在開挖之前的原貌應為保存良好的原始林。現場雖已無那棵巨大牛樟的蹤影,但地上仍遍布著牛樟的 殘根,令人驚訝的是,砍伐已將近三個月,上面仍留有牛樟特有的厚重氣味。依據照片與現場判斷,被砍倒的牛樟粗估超過20米,胸高直徑近兩米,光是樹頭就超 過三個人的身長,如此蒼鬱巨木,完全可以想像當初傾倒時整座森林為之憾動,以及瀰漫濃烈死亡香味的場景。
然而這樣的珍貴木近年卻因為牛樟芝的炒作,受到山老鼠的覬覦,盜伐案件飆升、手法日益高明,像此案利用變更地目進行盜伐早已不是首例,在桃園復興鄉、新竹尖石鄉等地都有聽聞,值得我們緊惕!
地目變更 牛樟盜伐合法化?
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明訂,依據坡度、土壤沖蝕條件等自然條件的不同,全國的山坡地被劃分為宜農牧地、宜林地及加強保育地,嚴格限制山坡地上的農作行為,防止 水土流失。從國土保安的角度來看,此規範不僅合理,也甚為必要。不過長期以來,這項法規有個極大的漏洞,只要土地進行分割,將山坡上較為平緩的部分切分出 來申請可利用限度異議複查,便可合法降限。隨後農路上山、切割坡腳,造成現今台灣山坡地隨處可見的瘌痢頭現象,如此的零星開發,破壞森林水土保持功能的完 整性,絕非原來立法之本意。
砍伐已近三個月,殘根仍留有牛樟特有的濃厚香味。(呂翊齊攝)
現場直接將牛樟肢解,用吊車運走(愛林人士提供)
以本案來說,動機雖為盜伐牛樟,但犯案人的手法完整的暴露上述的問題。此地的山坡如原本以大尺度的單位計算,坡度超過55度理應劃為宜林地,但地號分割後, 盜伐集團鎖定牛樟的位置、買通地主,再以較小尺度的地號範圍向水保局申請變更,使坡度頓時變為47.5度,便得以劃為宜農牧地公然進行伐木。而水保局於現 勘時,竟也完全無視於周遭天然林相的現況便逕自允許變更,其實依據可利用限度查定分類標準,如山坡地上有重要母樹存在,可不受坡度等限制而查定為宜林地, 近來來牛樟因為盜伐已經越來越稀有,絕對適用此項條款,只不過水保局從未正視過,放任天然林被『合法』的蠶食鯨吞,此事是否涉及不法值得檢調單位追查。
天然林為台灣地體與自然形成過程中,發展出最適應這塊土地的生命樣貌,是台灣物種的基因庫,也是國土安全最終的保障,因此1991年的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 早已明訂『全面禁伐天然林』。如今低海拔天然林已所剩無幾,卻未經過完整的評估便切割、變更、開發,森林的毀滅終究將會反噬依賴這塊土地生存的人們。我們 認為,此案的指標性意義不只凸顯了現今牛樟盜伐的嚴重性,同時也直指目前林地變更浮濫、農牧地天然林木砍伐不受規範等等問題,地球公民將會持續追蹤調查, 以行動保護天然林,促成改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