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東縣府 加班開發美麗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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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東縣政府一連兩次在周末特別加班,就為美麗灣度假村的環境影響評估作業進行;納稅人支付這些公務員的加班費、環委的審查費,就為了違法確定醜陋度假村,實在令人痛心。
美麗灣放肆地在杉原海灣的沙灘上大興土木,口口聲聲說要愛護沙灘,卻把廢棄物埋在沙灘,被在地居民挖到人贓俱獲後,業者說是有用物質,環保局也為之護航。今年一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,那回加班通過的環評無效,不過建築物早就已經佇立在沙灘上,廢棄物也在沙灘下留下痕跡。
如今那個環評無效的美麗灣飯店在6月2日(周六)又要環評,令人擔憂是不是又要重蹈上一次的周末環評覆轍?《環評法》第七條說得很清楚,這本來就是一個預先規劃機制,在實體建築物興建前的評估作業。清除違建的美麗灣、恢復自然海岸,這件事情無論環評與否都必須該立即來做。美麗灣度假村當然有合法申請環評的權利,但重新提環評請到中央來做。
撇開環說書那些數字,建築物對沙灘造成的影響已相當顯著,杉原海灘度假村旁的沙灘又粗又硬,但靠近海浪的沙卻又細又綿,當地居民說本來整片沙灘都是可以暢快奔跑的,但自從發現廢棄物在沙灘裡後,甚麼都變了!破壞已經造成,要將錯就錯嗎?人人搶站第一排的東海岸無止境海岸開發都在蠢蠢欲動,要是連這種荒唐違法度假村,政府都能協助蠻幹到底,大概財團大舉進駐、海岸死亡已不遠矣。
(本文原載於6月2日蘋果日報論壇版,篇幅所限,略有刪節)
後記: 本會於6月1日在立法院主辦「法院敗訴美麗灣,立即拆除大違建」記者會,串連專家學者、在地居民與跨黨派六位立委一起出席,要求立即停止6月2日於台東進行的環評會,重啟環評應送中央環保署審查。而隔天在台東縣的環評雖照常舉行,但最終以補件再審做結,只是環評程序詭異,主席所有參與人員發言完後,未閉門直接裁定結論,本會將持續關注、行動。